iChina.News 核心速讀
- 聯合國預計將於2026年6月前通過具備法律約束力的全球自動駕駛安全標準,日本在此標準的制定中發揮了主導作用。
- 新標準的核心要求是系統安全性需等同於「謹慎而有能力的人類駕駛員」,並強制安裝數據記錄裝置(DSSAD)以釐清事故責任。
- 美國正推進聯邦層面的《2026年自動駕駛法案》,採用「安全案例」自我認證模式,以優先技術創新並統一國內各州法規。
- 中國則將推薦性標準升級為強制性國家標準(GB),利用其龐大市場規模建立獨立的監管體系,與國際標準既有協同又存差異。

聯合國自動駕駛安全標準獲通過
自動駕駛是車輛駕駛由系統或人工智慧承擔的先進技術,正作為支撐下一代移動出行的重要技術得到開發。此前各國各地獨立推進的安全性討論,正朝著制定全球統一標準的方向邁出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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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為自動駕駛系統(ADS)的安全標準,預計將在聯合國「汽車標準協調世界論壇(WP29)」上,於2026年6月前制定出具法律約束力的新標準。在制定這一國際標準的過程中,日本發揮了主導作用,再次彰顯了日本在全球汽車產業的影響力。
在日本國內,自動駕駛被寄予厚望,被視為未來的社會基礎設施,但許多人仍認為其在普通市場上的普及尚需時日。與之相對,在美國、中國以及歐洲主要城市,自動駕駛已在實際應用中取得進展,在城市道路上日常行駛的案例也日益增多。然而,此前各國各自制定標準,規則的差異給汽車製造商帶來重複的開發負擔。汽車是全球銷售的產品,為了減輕這些負擔,亟需建立全球統一的規則。
此次有望在WP29上通過的草案,已於2026年1月在「汽車專家小組(GRVA)」進行了投票表決。其基本理念是要求系統具備與謹慎而有能力的人類駕駛員同等水準的安全性。由此,製造廠商將有責任透過客觀依據來證明和驗證其系統的安全性。技術競爭的焦點已不再僅僅是車輛性能的比較,而是擴展到如何證明系統的透明度和可靠性的管理能力上。
本次的安全標準並未對具體的車輛控制和車速進行詳細規定。取而代之的是,強制要求搭載「DSSAD」等能夠精確記錄運行狀況的數據記錄裝置,並在發生事故時要求迅速向相關當局報告。透過這一全球統一的標準,全球市場的安全水準將提升到共同的基準。
今後來,圍繞以此聯合國標準為基礎的詳細運行規則的制定,將取決於各國政府的判斷。
日本在國際規則制定中的作用
在自動駕駛的社會化應用方面,美國和中國已率先在城市地區大規模部署。儘管兩國在實際車輛開發和行駛數據累積方面佔據優勢,但日本在國際規則制定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與技術普及速度不同,日本透過制定細緻的技術要求和評估方法,不斷推進國際標準的完善,並在全球統一規則的制定中提高了話語權。
美國特斯拉、Waymo,以及中國百度等公司,透過運行機器人計程車等服務,收集了海量行駛數據。在過去幾年裡,他們在主要城市累積了營運經驗,但隨著數據的增加,新的案例和問題也逐漸顯現。因此,建立可信賴的自動駕駛安全標準,已成為全球性課題。
目前,日本的自動駕駛公共道路營運仍處於實際測試階段。然而,日本在國際標準的制定方面很早就開始著手。根據國土交通省的資料,日本曾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主導了高速公路3級自動駕駛相關國際標準的制定。
該標準最初僅限於「時速60公里以下、僅限乘用車」,但隨後逐步擴大了適用範圍。例如,擴展到大型車輛、提高最高限速至時速130公里,以及增加車道變換功能等。
此外,在2024年,日本也深度參與了2級自動駕駛輔助系統「DCAS」的聯合國協同新法規的達成,其中包含了要求應對周遭交通狀況、以及在駕駛員無法反應時減少危險(如自動停止)的功能。
這些努力得到了肯定,日本目前在WP29擔任副主席,並作為專家會議的聯合主席主導討論。
先行建構規則框架,可以為全球汽車產業提供明確的指導,即滿足哪些標準就能獲得認可。針對3級和4級自動駕駛的新國際指南,規定了在審查時結合模擬測試、測試場地測試、實際交通環境測試以及上市後確認的評估方法。
這種分階段的確認方法,也為國內製造商和零部件製造商提供了判斷開發方向的基礎,能夠高效地進行技術投資,並避免因中途修改而造成的損失。
世界標準下的美國立法
在聯合國通過後,安全標準的具體化將推進到各國政府制定法律法規和營運體系的階段。由於車輛認證制度和交通環境因國家而異,因此在以全球統一框架為基礎的同時,實際制度的反映將根據地區情況進行。
如果按照國際標準推進制度建設,將實現高安全標準和行駛狀況記錄等項目的共通化,並透過各國共享來提高整個市場的安全水準。另一方面,具體的營運方法和搭載系統等方面,仍將留給各國政府和製造商自行判斷。因此,可以根據不同地區的交通狀況和城市環境進行靈活的部署。
美國已開始全面推進自動駕駛相關聯邦法律的制定。2026年1月,旨在規範SAE3級至5級自動駕駛系統安全性的首部聯邦法律草案《2026年自動駕駛法案》已公布。美國正從以往以碰撞測試為中心的認證方法,轉向一種新的方式,要求撰寫能夠證明系統可應對範圍(ODD)和網路安全應對策略等文件的「安全案例」(Safety Case),以邏輯方式證明安全性。
美國的做法的特點在於,在維持傳統的自我認證制度的同時,便於技術創新和業務展開,而非依賴行政機構的事前審批制度。如果製造商制定了符合聯邦標準的「安全案例」,為了消除以往阻礙技術開發的州與州之間的法規差異,將優先聯邦規則,而不允許州政府限制銷售和引進(即「先占性」)。
此外,還擴大了對創新車輛的測試豁免範圍,並對有限範圍內的商業營運進行了正式許可。對於4級和5級乘用車,還包括了確保乘客能夠安全停車並下車的手動控制(Manual Control)手段,以及建構收集事故數據的國家資訊基礎設施。
美國在制定基於自身理念的自動駕駛制度方面,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中國強制推行安全要求
中國也在推進國家安全標準的制定,向具備法律約束力的「強制性國家標準(GB)」的轉變是一大動向。此前,這些標準以「推薦性國家標準」的形式由企業自行決定是否採納,但2026年2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包括「智慧網聯汽車自動駕駛系統安全要求」在內的5項草案,並開始徵求意見(公開徵集意見)。該制度以2027年施行,旨在應對2026年3月發生在武漢的百度機器人計程車事件等問題,並確保市場的健康發展和社會信任。
向此框架的轉變,將抑制技術能力不足的企業的進入,促進市場向具備一定能力的優秀企業集中,同時也將成為海外製造商在中國市場開展業務的重要考量事項。
制度的具體內容與聯合國標準有很多共通之處。特別是強制搭載DSSAD等記錄運行狀況的設備,對提高安全性至關重要。明確運行數據後,在發生問題時更容易區分系統和人員的責任範圍,這將為保險領域的風險評估機制,以及運行管理服務的發展等周邊產業帶來拓展。
然而,與國際標準並非完全一致,也同時包含了符合中國自身交通狀況的細緻條件。
截至2026年,全球自動駕駛的法律制度呈現出兩種方向:以型式認證和國際標準協調來確保安全性(日歐,即聯合國WP29);以及以自我認證制度為基礎,優先技術創新(美國)。此外,中國正憑藉龐大的市場規模,推進獨有的強制標準制定。
此前各國各地各自進行的安全性標準研究,此次國際標準的制定將成為契機,標誌著全球合作與區域性制度建設並行發展的新階段。在各國在擁有共同基礎的同時,根據各自的市場環境組合條件的過程中,製造商需要建構能夠滿足聯合國國際標準的技術基礎,並同時應對美國和中國各自的獨特規則和認證制度,進行多區域的法規應對。
作為支撐未來移動出行產業發展的重要領域,自動駕駛技術將持續保持發展和拓展的勢頭。
鳳つくも(汽車撰稿人)
iChina.news 獨家點評
聯合國自動駕駛標準的出台,並非全球規則的終局,而是新一輪產業地緣政治博弈的開端。這標誌著全球汽車產業正從硬體製造的全球化,走向軟體與數據定義的「區域化壁壘」時代。表面上是技術安全之爭,實則是數據主權、技術生態和未來出行話語權的爭奪。由日歐主導的聯合國標準,代表了傳統汽車強國的「共識驅動」路徑;美國的「安全案例」自我認證模式,則旨在為本土科技巨頭(如Waymo、特斯拉)的顛覆式創新掃清監管障礙,是以「創新優先」重塑規則。而中國將國家標準強制化,是利用其無與倫比的市場引力,建構一個與自身數位基建和監管邏輯深度綁定的獨立生態系統。全球汽車製造商將面臨前所未有的「三重合規」挑戰,必須為不同市場開發區域化的技術棧和數據策略,這不僅重塑了全球供應鏈,也預示著一個由美、中、歐(及日本)三大技術-監管板塊構成的未來汽車世界格局。
【“谨慎的日本”是否是正确的?推进RoboTaxi竞争的美中,2026年联合国新标准将改变“自动驾驶势力版图”】
— iChinaNews中国新闻 (@iChina_News) June 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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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预计将于2026年6月前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自动驾驶安全标准,日本在该标准的制定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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